关于做好2021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通知



作者:后勤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1:17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豫卫家庭〔20152号)和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的通知》(安卫人口〔20204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 2021年度新增扶助对象申请条件:2021年满60岁(1961年出生)教职工。

1.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申请人资料复印到一页)、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4(2页双面打印一张)4;1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4张贴审核表、1张办理《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证件使用)。

2.申请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201215日至20201216日。

3.公示时间:20201217日至1221日。

4.申请材料发放时间: 20201221日。

5.申请材料收取、发放地点:弦歌大道校区后勤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科(后勤楼108房间)。

6.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各社区要求办理奖励扶助金发放储蓄卡。

二、2020年以前已办理过《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手续的教职工,直接带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社区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签字认证手续。

联系电话:3300566 联系人: 王老师、绳老师

 

附件: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

 

 

安阳师范学院后勤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科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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