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甲骨文活化利用艺术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成交结果公示



作者:招标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15日 18:04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安阳师范学院的委托,就安阳师范学院甲骨文活化利用艺术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安阳师范学院甲骨文活化利用艺术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1.2项目编号:安师采购2020-51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发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1年3月30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师范学院网》上公开发布。

、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日期:2021年4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安阳师范学院勤业楼五楼A515开标室(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1年4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安阳师范学院勤业楼五楼B511会议室(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郭颜凤(磋商小组组长)、蔡英、郭晓燕

五、成交结果:

成交人:河南安建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价(大写):柒拾壹万元整

(小写):710000.00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方案设计周期20日历天,初步设计周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闫林

证书编号:154100975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师范学院网》发布。

七、公示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6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次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阳师范学院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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