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8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办高[2017]810号)的要求,《安阳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已编制完毕并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安阳师范学院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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